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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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征求《宜州区大学毕业生征集优待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09-08 10:07     来源: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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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公布《宜州区大学毕业生征集优待安置暂行办法》及其起草说明,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在2022年9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6(金宜大道378号) 

    邮编:546300

    电子邮箱:yz3188383@hechi.gov.can

    联系电话:0778-3188383

附件:1.宜州区大学毕业生征集优待安置暂行办法

      2.《宜州区大学毕业生征集优待安置暂行办法》起草说明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附件1


宜州区大学毕业生征集优待安置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强军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顺应“一年两征”的改革要求,聚力大学毕业生征集,为部队输送高素质兵员,确保高质量完成宜州区兵员征集任务,根据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宜州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优先征集政策

开通大学毕业生征集绿色通道,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选择去向。

二、参军优待政策

(一)优待奖励对象。经宜州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含非宜州区户籍)。

(二)上门走访慰问。区人武部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乡镇人民政府慰问大学毕业生新兵家属,发放慰问品、悬挂光荣军属牌,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承办。

(三)父母免费体检。在宜州区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父母,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承办,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核拨。

(四)报销参检路费。从外地返回宜州区参加县级体检的大学毕业生,持本人上学(务工)相关证明凭票报销返乡路费。其中,广西区内返乡的每人报销金额不超过400元,广西区外返乡的每人报销金额不超过800元。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核拨,区人武部负责报销。

(五)手术治疗补助。在宜州区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在入伍前半年内(春季入伍截止时间为3月1日,秋季入伍截止时间为9月1日)进行准分子激光近视手术治疗的,凭《入伍通知书》、手术证明及费用相关凭证,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3000元;在入伍前一年内(春季入伍截止时间为3月1日,秋季入伍截止时间为9月1日)进行精索静脉曲张、腋臭、痔疮手术治疗的,凭《入伍通知书》、手术证明及费用相关凭证,分别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1000元进行多种手术的,累计补助不超过2000元)。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核拨,区人武部负责报销。

(六)立功免费探亲。在宜州区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荣立三等功以上表彰的,其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等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自立功之日起至服役期结束,可到军营探亲一次,报销往返路费及途中伙食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承办,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核拨。

三、优先安置政策

(一)安置对象

在宜州区应征入伍的宜州区户籍退伍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时间满两年以上(含两年)。

(二)安置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的;

3.入伍当年9月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符合当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安置办法

在公务员招录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从当年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录用计划中拿出一定名额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比例不低于宜州区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录用计划的60%。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时,每年按照上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60%安排当年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指标。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退役士兵,可以通过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方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直接面试,并经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后,择优聘用到宜州区事业单位工作。

(四)安置要求

1.招聘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服从安排,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服从安排,拒不按要求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录用后工作满5年方可调离宜州区;

3.如今后国家出台新的安置政策,按新的安置政策执行。

、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2


《宜州区大学毕业生征集优待安置暂行办法》

起草说明

一、起草目的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强军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顺应“一年两征”的改革要求,聚力大学毕业生征集,为部队输送高素质兵员,确保高质量完成宜州区兵员征集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关于进一步提高征集兵员质量的意见》(桂政发〔2015〕40号)以及《河池市进一步激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试行)》(河政发〔2022〕16号)文件精神,考虑近几年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逐年提高(2020年32%,2021年38%,2022年45%),在参考河池市其他县(区)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宜州区实际起草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参军优待政策

针对大学毕业生参军,给予上门走访慰问、父母免费体检、报销参检路费、手术治疗补助、立功免费探亲优待政策。

(二)优先安置政策

在公务员招录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从当年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录用计划中拿出一定名额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比例不低于宜州区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录用计划的60%。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时,每年按照上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60%安排当年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标。

三、各部门反馈意见

区征兵办已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市内其他县(区)相关政策出台情况

目前,河池市其他10个县(区)均已出台大学毕业生参军相关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