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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征集《宜州区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的公告
根据《河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4〕25号)精神,宜州区获得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共210万元,其中,209.5万元用于粮食生产激励,0.5万元用于重大病虫统防统治示范。为建立健全我区粮食生产激励机制,推动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结合我区粮食生产实际,我局草拟了《宜州区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宜州区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yzny3142642@163.com
联系电话(工作日期间): 0778-3142642
通讯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江路91号
邮 编:546300
附件:1.宜州区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1
宜州区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我区粮食生产激励机制,推动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粮食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粮食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我区粮食生产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推动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要求
(一)资金来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51号)及《河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4〕25号)精神,宜州区获得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共210万元,其中209.5万元用于粮食生产激励,0.5万元用于重大病虫统防统治示范(由自治区植保站统一实施)。
(二)使用要求。重点用于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粮食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以及粮食生产物化补助、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规模化粮食生产基地改造、撂荒地治理、耕地“非粮化”管控、耕地土壤安全利用、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其中,用于扶持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资金不低于激励资金总额的10%。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粮食生产无关的支出。
三、资金使用方向
(一)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以合作共建方式,物化补助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植保装备及必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等。
(二)粮食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安排资金30万元,用于开展冬小麦引进试种、示范和推广,面积500亩,以合作共建方式,物化补助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植保装备及必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等。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以及粮食生产物化补助。安排资金30万元,扶持、培育3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合作共建方式,物化补助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植保装备及必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等。
(四)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安排资金10万元,在粮食科研基地、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引进、示范、推广新型农业植保装备、新技术,特别是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方面的新装备、新技术。
(五)撂荒地治理。安排资金90万元,用于撂荒地治理,特别是农事直通APP撂荒图斑和高标准农田撂荒图斑治理,物化补助种子、化肥、农药及必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等。
(六)耕地质量提升。安排资金29.5万元,用于提升粮食生产示范区耕地地力,增施有机肥,物化补助有机肥100kg/亩。
各项支出以实际支出为准,在不超出项目资金的前提下,由区农业农村局调整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2024宜州区粮食生产激励资金使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蓝中乾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潘建纯 区委农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兰有洵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潘友生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蒋晓艳 区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林志强 区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梁善宽 区种子管理站站长
杨敏云 区土肥站站长
蔡理文 区植保站站长
潘庆流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钟 诚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农业农村局,由潘友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二)强化管理,综合评估。项目经费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农业发〔2017〕112号)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与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严格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三)做好总结,注重宣传。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掘宣传一批在稳产保供、应急救灾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直播、短视频、长图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庆流,07787990757,13607786595,邮箱nytgzx1@163.com。
附件:2024年宜州区粮食生产激励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
附件
2024年宜州区粮食生产激励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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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下达资金 |
年度绩效目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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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各地粮食生产中的短板弱项,落实好粮食生产各项措施,开展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保护和调动地方政府和种粮农民的粮食生产积极性,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任务,促进全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成本指标 |
时效指标 |
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扶持粮食生产相关项目建设个数。 |
资金用于粮食生产相关支出的比例(%) |
本年度资金支出额与自治区下达资金额比较 |
1.完成相关项目实施时限;2.年度资金完成支出时间 |
粮食播种面积与上 年比较。 |
抽查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满意度 | |||
|
宜州区 |
210 |
针对本地粮食生产中的短板弱项,落实好粮食生产各项措施,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任务,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
1个以上 |
100% |
相等 |
1.2024年10月20日前:2.2024年10月底前。 |
持平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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