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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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征集《宜州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的公告

2024-06-29 09:00     来源:宜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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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征集《宜州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广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桂农厅发〔2024〕41号)精神,做好我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宜州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29日。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7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宜州区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yzny3142642@163.com

联系电话(工作日期间): 0778-3142642

通讯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江路91号

邮   编:546300

附件:1.宜州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广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桂农厅发〔2024〕41号)

   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9日  

附件1

宜州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广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桂农厅发〔2024〕41号)精神,做好我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精神,持续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引导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聚焦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坚持以服务小农户为重点,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坚持增强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与竞争力提供有效支撑。2024年,全区要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不少于5.95万亩。

二、实施内容

(一)项目资金及实施主体。

1.2024年提前批中央项目资金95万元,由区农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2.2024年第二批中央项目资金500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二)聚焦粮食作物和关键环节。

重点支持水稻、大豆、玉米、红薯、马铃薯、花生、油菜、甘蔗等粮油糖作物关键薄弱环节的生产性服务,可安排少量项目资金支持发展优势特色作物生产。鼓励开展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对水稻机插、机防以及糖料蔗的机种、机收等薄弱环节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可将关键薄弱环节与较为成熟的其他环节结合在一起“捆绑”支持。服务主体流转土地由本主体经营的作业不列入补助范围。

(三)补助标准。

服务对象要坚持以小农户为主,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在确保完成绩效任务面积的前提下,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当地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应不超过40%,单季作物生产全流程托管的或各关键环节累加的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对接受服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每年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额上限为5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要有所差别,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

(四)补助对象与方式。

按照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根据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进行补助,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小农户指经营规模面积不超过60亩的农户。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签订服务合同并实际发生的作业量(含跨县域服务)可以纳入补助范围。如直接对小农户进行补助,须直接通过“一卡通”形式将小农户应得到的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五)择优遴选服务组织。

1.服务组织定义。本项目所称的服务组织是指围绕粮油糖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能够为小农户等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组织。

2.选定的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②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③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设备、设施、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能力;④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⑤对开展服务农机具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组织优先承接项目。

3.服务组织遴选。服务组织遴选前,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服务中心在宜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经服务组织自愿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经公示后择优选择县域内外的服务组织承担项目任务,单环节服务组织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服务组织根据需要,可分期补充,区农业农村局要逐步建立服务组织名录库。

三、实施要求

补助资金使用不得出现以下情形:一是不允许将项目资金列支培训费、会议费、中介代理费等工作性经费;二是不允许安排物化补助,如种子、肥料、农业机械、作业监测终端、信息化设备、基础设施等补助;三是不允许将服务组织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间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纳入项目补助范围;四是项目资金不能统筹、不能整合,要专款专用。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服务组织。服务组织向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附件2),择优确定服务组织和承担任务量,公示承接项目任务的服务组织名单和举报电话。2023年已确定承担项目任务的服务组织,可直接入列,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服务组织,一律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管理。

(二)签订服务合同。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附件3),合同中未体现准确面积的应补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4)。

(三)收集作业材料。当季服务完成后,服务组织如实填写服务情况表(附件5),并附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及时提交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服务组织须对服务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四)确认服务质量。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及时组织村级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负责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服务情况表,连同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村公示图片、作业图片、支付证明等材料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服务中心。

(五)材料审核及抽查核验。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服务中心及时组织人员对补助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按作物及作业环节分类进行抽查,可以选用电话回访、看作业轨迹图或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主要核验作业面积是否正确,对安装有北斗终端等作业轨迹设备的,抽查比例不低于3%,其他则不低于15%,抽查环节可购买第三方服务,糖料蔗作业可采用广西博庆公司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且抽查无异常后,形成补助资金结算表(附件6)报送区财政局,并及时给予补助结算。

(六)项目评价。项目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项目开展情况、服务效果、服务模式、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估。及时完成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数据材料报送工作。(详见附件9)

(七)总结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服务中心要及时收集整理实施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一是每季度末向河池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实施阶段性执行情况(详见附件8)。二是及时登录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zyzf.xnzb.org.cn),填报上月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三是2024年12月10日前做好项目实施情况全面总结,包括2024年任务面积完成进展、补助种类及环节、市场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规模、资金拨付、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工作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五、相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州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加强技术指导,简化优化补助办理程序,严格监督检查;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补助资金的拨付,加强资金监管,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宣传发动、现场核验、公示等工作,严格按方案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组  长:蓝中乾  区委常委、副区长(挂职)

常务副组长:潘建纯  区委农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兰有洵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肖  翔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明胜  区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成  员:潘友生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卢国勋  区农机中心管理股长

蒋晓艳  区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潘庆流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莫忠恒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钟  诚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宜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潘友生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服务指导。用好网络媒体、社交平台、村广播、宣传栏等媒介,结合各类培训,大力宣传解读政策,告知补助对象公示地址和查看方法,使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和服务组织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与实施情况。帮助农民算好托管账,让农民充分认识农业生产托管的效益优势,主动自愿接受托管经营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现场会,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

(三)强化项目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中心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通报调度等相关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原则上要求于8月31日前完成全年服务任务面 积60%以上、补助资金拨付达60%以上,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服务任务面积、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四)完善信息运用。推进北斗作业监测终端信息应用,将终端作业监测数据作为作业面积核定、补贴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加强资金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中心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以是否提供服务和农户是否受益作为主要衡量因素,坚决依法依规查处违规挪用、套补骗补行为。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莫忠恒,联系电话:0778-7990757,电子邮箱:yzny7990757@hechi.gov.cn。

区农机服务中心联系人:卢国勋,联系电话:0778-3142331,电子邮箱:gxhzijc@163.com。

附件:1.2024年宜州区社会化服务项目粮油糖作物资金任务测算表

2.宜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

3.宜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示范文本

4.宜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

5.宜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表

6.2024年宜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抽查核验表

7.宜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结算表

8.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及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

9.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评价表

10.宜州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作业环节补贴标准


附件1

2024年宜州区社会化服务项目粮油糖作物资金任务测算表

填表单位:

序号

作物

名称

服务环节

具体服务内

作业面

(

)

按权重折

合后任务

面积(万

)

服务市场

价格(元/

)

补助

比率

(%)

补助资

金(万

)

备注

代号

1

2

3

4

5

1

水稻

1.耕

(36%权重)

机耕、机械化秸秆还田

6

2.16

100

36

216

2.种

(27%权重)

机械化育秧、机插

1

0.27

100

27

27

3.防

(10%权重)

4.收

(27%权重)

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

本品种小计

2

玉米

1.耕

(36%权重)

机耕、机械化秸秆还田

1

0.36

100

36

36

2.种

(27%权重)

3.防

(10%权重

4.收

(27%权重)

1

0.27

100

27

27

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

本品种小计

3

糖料蔗

1.耕

(36%权重)

机耕

3

1.08

100

36

108

2.种

(27%权重)

3.防

(10%权重

机械化高效植保

1.06

0.106

50

20

10.6

4.收

(27%权重)

机收

2

0.54

100

27

54

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

本品种小计


序号

作物

名称

服务环节

具体服务内

作业面

(

)

按权重折

合后任务

面积(万

)

服务市场

价格(元/

)

补助

比率

(%)

补助资

金(万

)

备注

代号

1

2

3

4

5

4

收籽油菜

1.耕

(36%权重)

机耕

2.2

0.792

100

36

79.2

2.种

(27%权重)

3.防

(10%权重

机械化高效植保

3

0.3

50

20

30

4.收

(27%权重)

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

本品种小计

5

桑园

1.耕

(36%权重)

机耕

02

0.072

100

36

7.2

2.种

(27%权重)

3.防

(10%权重

4.收

(27%权重)

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

本品种小计

全区合计

20.46

5.95

595













联系人:潘友生     联系电话:13307887617

注:1.平衡关系:①5=3×4×1②2=1×相应权重

2.“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的“按权重折合后绩效面积”,按作业面积计算。

3.“全县小计”一栏的“作业面积”,根据不同任务各环节实际作业面积情况分别填写,种植单季作物且有一个以上社会化服务环节覆盖的区域按自然亩计算,种植两季作物加倍计算。如一亩地上,先后种水稻、玉米,按两亩计算。

4.具有明显地方优势特色的经济作物项目测算时,参照上表设计《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任务测算表(经济作物)》,表中的服务环节可根据经济作物的特点设置4-6个,按每个环节服务费占总服务费的比重确定各服务环节权数,采取将各环节作业面积乘以相应权数测算任务面积。


附件2

宜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

     

承接项目任务 服务组织

名称

地址

负责人姓  名

身份证号

机手数

(人)

机械类型、数量

申请内容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年   








附件3

XXX县(市、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

示范文本

(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甲方(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专业户及农业

服务公司):                                           

乙方(农户、规模经营主体):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双方签订如下条款:

一、作业内容

1.       日,甲方向乙方         (作物)提供下列社会化服务:

序号

托管田块(山地、场所)详细地点

服务环节明细

水稻机耕

红薯插藤

马铃薯机播

甘蔗机防

水稻烘干

亩,单价

亩,单价

亩,单价

亩,单价

斤,单价

元,金额

元,金额

元,金额

元,金额

元,金额

合计金额(大写)

(¥:)

(注:本表可另列清单作补充)

、作业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作业服务费标准按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执行。

3.商定结算方式:                               

4.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双方按照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甲方应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服务,依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6.甲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

7.为了保证甲方顺利开展作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便利条件:

                                                                

8.如签订合同时没有商定具体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时间确定后,提    天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9.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0.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15天(其中机插4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商定赔偿违约金为      

11.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宜

1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可另签订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 等同本合同。

1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15.本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      日至2024年        日。


甲方(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盖章):

联系电话: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附件4

宜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

我是         (农户姓名),               (服务组织)

为我开展                                                

                        (服务内容,XX 作物作业环节)。

我承诺所签字确认的实际作业量真实可靠,愿承担法律责任。

我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或不满意()。


承诺人:

  



附件5

2024年宜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表

(差额/全额)


服务组织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服务对象名称(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一卡通账号

作业时间

服务作物种类及 环节

作业面积 (亩)

服务对象联系电话

服务对象代表签字

备注

1

2

3

4

5

6

7

8

个数:

本页合计

----

----

备注:1.本表按补助环节不同,分开填报;本表按支付方式(差额/全额)不同,分开填报;3.本表一式三份,服务组织、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附件6

2024年宜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抽查核验表


抽查核验单位(盖章):                                                  作业服务单位:

序号

农业社会化服务上报基本情况

抽查核验方式

抽查核验结论

抽查核验人员

抽查核验时间

备注

服务对象名

作业地址

作业时间

服务作物种类及环节

作业面积(亩)

服务对象联系电

电话回访

作业轨迹图

实地核验

----

分管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7

宜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资金结算表

补贴对象

姓名

一卡通账号

作物种类和

服务环节

补贴标准

(元/亩)

作业面

积(亩)

补贴金额

(元)

联系方式

1

张三

水稻机插

XX

××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区财政局(盖章):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 一份由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存档,一份报区财政局备案,另一份用于报账。


附件8

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及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

报送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填报人:

指标

单位

数值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

其中:纳入名录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

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

万亩次

其中:小农户服务面积

万亩次

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象数量

户次

其中:服务小农户数量

户次

四、农业

目执行

情况

1.财政拨付资金额

万元

2.项目使用资金额

万元

其中:补贴小农户资金额

万元

3.服务面积

万亩

4服务粮食作物面积

万亩

5.服务小农户面积

万亩

6.服务对象数量

户次

7.服务小农户数量

户次

8.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

9.服务对象满意度

%

注:一至三项指标统计所有涉农区数据;第四项指标统计2024年项目县数据。


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及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续表一)

项目县

(市、区)

服务面积合计

服务面()

其中:小农户服务面积(亩)

服务面积()

其中:小

农户务面积(亩)

服务面()

其中:小

农户服

务面积

(亩)

服务面积(亩)

其中:小

农户服

务面积

(亩)

总服务

面积

(亩)

其中:小

农户总服务面()

汇总数

注:1.按农业农村部要求,单环节或多环节测算为全程托管的绩效面积采用新的计算方式,计算公式为A=0.36ד耕”环节服务面积

+0.27ד种”环节服务面积+0.1ד防”环节服务面积+0.27ד收”环节服务面积,其中,“防”环节服务面积统计两个口径,单位为亩、亩次, 公式中用亩。对全程托管服务,直接按托管服务亩数计算任务面积,不进行折算。同一种作物所有服务环节统一归并为“耕、种、防(管)、 收”4个环节。耕、种、防(管)、收以外的其他服务环节,如秸秆还田、施肥、烘干等按照作业时间和作业属性,依据当地实际服务 价格等因素,分别就近归并入“耕、种、防(管)、收”服务环节。2.任务面积应等于调度表中“完成项目任务面积”;服务面积仅指使用 2024年项目资金的服务面积;集中育供苗服务面积是指服务大田的面积;若对其他环节进行了补助,请在表中完善。


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及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续表二)

单位:万元

指标

项目县

项目县1

项目县2

项目县3

合计

资金规模

资金实施额度

资金拨付额度

补  助

补助对象

/

补助金额

/

补助对象

/

补助金额

/

补助对象

/

补助金额

/

/

/

预计全额拨付时间

注:1、资金实施额度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实施主体已完成的服务量进行调度统计并折算而得出的资金数,不是实际拨付数;2.资金拨付额度是指已经拨付给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总数;3.资金拨付额度=各补助对象补助金额之和;4.补助对象是指服务组织或者服务对象。


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及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续表三)

项目实施具体情况

品种

补贴资金

(万元)

服务面积

(万亩)

直接补贴农户数

(万户)

补贴服务组织数

(个)

其中,通过补贴

务组织服务农户

数(万户)

补贴服务环节

水稻

大豆

玉米

马铃薯

油菜

甘蔗

其他经济作物..

注:续表三仅需在11月20日前报送


附件9

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项目评价表

任务指标

评价依据

标准

得分

项目县自评价

设区市复核评价

备注

(一)制定方案(15分)

县级制定本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可操作性。

15

提供盖章方案

(二)组织实

施(25分)

开展政策宣传、项目培训等情况。

10

图片、宣传报道等

开展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等项目管理情况

5

文件、宣传报道等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情况和

探索建立服务组织名录库情况。

5

服务组织名录库

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合同文本等规范性制度情况。

5

有关制度

(三)项目绩效(50分)

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任务完成情况,完成率100%得25

分,100%以下按比例扣分。

25

托管面积统计表

项目经费是否主要用于补助农业社会化服务关键和薄

弱环节。

5

实施方案、各环节

补助资金统计表

项目经费是否主要用于补助服务于小农户的农业社会

化服务,达到60%得10分,60%以下的酌情扣分。

10

服务小农户数统计表

“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数据材料报送是否及

10

报送表、图片


任务指标

评价依据

标准

得分

项目县自

评价

设区市复

核评价

备注

(四)工作创

新 (10)

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做法得到领导肯

定,经验做法在全国或一定区域范围内推广交流。

6

落实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经费。

2

报销凭证

县财政安排资金及撬动社会资金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

项目。

2

文字材料说明当地其他服务组织发展生产托管情况,如服务组织投入资金、托管面积、服务农户数等情况。县财政安排资金的,请进行相关说明,并提供拨款凭证。

(五)负面事

件(-40分)

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资金沉淀。

-10

根据资金拨付情况

进行评分

违规使用资金、截留、挪用资金。

-15

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现

象。

-15


附件10

宜州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作业环节补贴标准

补助环节

小农户补助标准

规模经营主体补助标准

1

水稻机械化育秧

27元/亩

25元/亩

2

水稻机械化耕作+插秧

(27+36)元/亩

60元/亩

3

稻谷、大豆、玉米、小麦、油菜、油茶等机械化烘干

27元/亩

26元/亩

4

水稻机械化收获+烘干

27+27元/亩

53元/亩

5

大豆、玉米、小麦、红薯、马铃薯、油菜等机械化耕作

36元/亩

35元/亩

6

大豆、玉米、小麦、红薯、马铃薯、油菜等机械化种植

27元/亩

26元/亩

7

水稻、大豆、玉米、小麦、红薯、马铃薯、油菜、油茶、甘蔗等机械化植保

10元/亩·次

5元/亩·次

8

大豆、玉米、小麦、红薯、马铃薯、油菜等机械化收获

27元/亩

26元/亩

9

桑蚕、甘蔗机械化中耕培土(破垄)

10元/亩·次

9.5元/亩·次

10

水稻机械化收获(2024双抢期间)

27元/亩

26元/亩

11

糖料蔗联合机种

27元/亩

26元/亩

注:1.各作业环节就近归类,耕作环节:机耕、秸秆还田;种植环节:机械化种植、机械化育秧、机械化插秧;管护环节:无人机高效植保、机械化培土;收获环节:机械化收获、机械化烘干。

2.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作业相关补贴环节及补助标准参照玉米种植机械化作业补贴环节及补助标准执行。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