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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河池市宜州区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征询意见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做好2020年村庄规划和农房管控工作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145号)要求,为依法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过渡期农村宅基地建设规划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年)、《关于加强我区农房管控的实施意见》(桂建发〔202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桂自然资发〔2020〕70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保障和规划许可监督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农村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对《河池市宜州区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进行公示,并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
一、适用范围
在河池市宜州区行政区划内(不包括中心城区、各乡镇镇区规划控制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房,所涉及的规划、用地、建设审批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8日止。
三、公示地点
办公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隐路2号
联系电话:0778-3140131
邮箱地址:yzjsj2006@163.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以上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或者信函等方式反馈(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至河池市宜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河池市宜州区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
河池市宜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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