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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关于征求《2025年宜州区一季度促进商超、
家电和3C产品消费激励方案》修改意见的函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2025年全区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和河池市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精神,推动一季度商务经济“开门稳”,促进宜州区商超、家电和3C类产品零售额增长,我局草拟了《2025年宜州区一季度促进商超、家电和3C产品消费激励方案(征求意见稿)》,现转发给各相关企业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修改完善,于2025年3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通过邮箱反馈至发到工信和商务局邮箱:yzqgxhswj8147@hechi.gov.cn,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工信和商务局商贸股,联系电话:3216503。
附件:2025年宜州区一季度促进商超、家电和3C产品消费激励方案(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宜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一
2025年宜州区一季度促进商超及家电3C产品消费激励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全区稳外贸和扩消费工作推进专题会、2025年全区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和河池市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精神,推动一季度商务经济“开门稳”,根据我区商超、家电和3C类产品零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激励目标
加快推进重点品类消费增长,充分应用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鼓励我区商超、家电和3C类产品零售企业开展促销让利活动,力争2025年1-3月拉动商超、家电和3C类产品零售增速较2025年1-2月增速提升10%,助力全区零售业总额稳步增长。
二、激励内容
(一)1-3月销售额累计在200万元(含200万元)——400万元的商超、家电和3C类产品零售企业,且1-3月销售额同比增速较1-2月同比增速提升5%的,一次性给予企业2万元促消费资金的支持;对1-3月销售额同比增速较1-2月同比增速提升10%的,一次性给予企业3万元促消费资金的支持;对1-3月销售额同比增速较1-2月同比增速提升15%的,一次性给予企业4万元促消费资金的支持;对1-3月零售额同比增速较1-2月同比增速提升20%的,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促消费资金的支持。
(二)1-3月销售额累计在400万元(含400万元)——800万元的商超、家电和3C类产品零售企业,且1-3月销售额同比增速较1-2月同比增速提升5%的,一次性给予企业4万元促消费资金的支持;对1-3月销售额同比增速较1-2月同比增速提升10%的,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促消费资金的支持;对1-3月销售额同比增速较1-2月同比增速提升15%的,一次性给予企业6万元促消费资金的支持;对1-3月销售额同比增速较1-2月同比增速提升20%的,一次性给予企业8万元促消费资金的支持。
(三)1-3月销售额累计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商超、家电和3C类产品零售企业,且1-3月销售额同比增速较1-2月同比增速提升5%的,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促消费资金的支持;对1-3月销售额同比增速较1-2月同比增速提升10%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6万元促消费资金的支持;对1-3月零售额同比增速较1-2月同比增速提升15%的,一次性给予企业8万元促消费资金的支持;对1-3月零售额同比增速较1-2月同比增速提升20%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促消费资金的支持。
本方案所指的商超、家电和3C类产品零售企业,是指宜州区2025年度履行统计义务的商超、家电和3C类产品零售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经费保障。河池市宜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做好2025年一季度促进消费激励资金预算及请款工作,及时向市政府申请财政资金,并在2025年第二季度将促进汽车消费激励资金发放到位。
(二)加强信息互通。河池市宜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应加强与商超、家电和3C类产品零售企业和统计部门的沟通,实时跟进销售情况,销售额的统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三)规范使用资金。获得商超、家电和3C类产品零售企业应当对提供给商务部门的销售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商务部门对销售数据的检查和核实。获得本方案奖励资金后,应当按照相关财务和税务规定进行入账处理。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归宜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所有。
河池市宜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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