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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关于征求《宜州区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划行归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为大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着力营造“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商业功能布局,规范城区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秩序,加快大型专业化市场培育,解决城区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散乱、无序经营等现象,促进商业繁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宜州区实际,我局草拟了《宜州区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划行归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7月20日18:00前反馈宜州区工信商务局,联系电话:3212662,邮箱:yzsw3212662@hechi.gov.cn。
附件:宜州区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划行归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宜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宜州区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划行归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大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着力营造“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商业功能布局,规范城区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秩序,加快大型专业化市场培育,促进商业繁荣,解决城区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散乱、无序经营等现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宜州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划行归市管理为抓手,切实改变城区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城市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聚集效应,促进城市商业经济繁荣,更好地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宜居宜业环境,努力把宜州区建设成为桂西北最具魅力的城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城区进行划行归市、规范管理,有效解决宜州区城区范围内农产品市场业态分散、占道经营、交通堵塞、噪声扰民、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升城市形象和管理水平。引导和鼓励桑叶苗木、家禽、肉类、果蔬等批发零售行业的经营户转移到规划的专业市场内集中经营,2026年6月底前完成划行归市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规划引导、市场运作、方便群众、归类有序、禁止占道、管理规范、便捷服务的原则,分阶段引导经营户入驻,成熟一批、搬迁一批。
(二)专业区划,功能匹配。按照农产品类别进行专业区域划分,打造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管理科学的农产品专业市场,完善配套相应的功能设施。
(三)集聚发展,提升效益。引导分散的农产品经营户向专业市场集聚,实现经营业态聚集发展,形成规模效应,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
(四)疏堵结合,长效管理。通过政策引导、提供服务等方式,积极疏导经营户进入专业市场经营;同时,加强对违规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划行归市成果。
四、规划范围
引导和鼓励宜州区城区范围内从事桑叶苗木、家禽、肉类、果蔬等批发零售行业的零散经营户搬迁至规划的专业市场内集聚经营。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宜州区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划行归市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宜州区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划行归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丹彦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区长,
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兼)
吴柳强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具体负责)
副组长:黄仁龙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
黎小琦 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林 俊 区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唐艳花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成斌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温宜纯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兼)、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兼)
潘泽勇 区司法局局长
吕 晓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日升 区住建局局长
周文庆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陆汉策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覃永宁 区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
杨 明 区税务局局长
杨金艳 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新文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彭 期 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大队长
黄 飞 河池宜州供电局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韦木杨 区供水公司总经理
黄 琦 庆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5年6月1日-6月5日)。全面开展调查,掌握宜州区城区内所有的苗木、家禽、肉类、果蔬等行业批发零售的分散经营户情况和分布情况。
(二)制定政策阶段(2025年6月6日-6月20日)。根据摸底调查情况确定搬迁规模和范围,讨论、制定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划行归市相关政策。
(三)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6月11日-6月30日)。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单页、电视台、微信、政府门户网站及走访通知等多渠道发布划行归市通告,对桑叶苗木、家禽、肉类、水产品、果蔬行业的分散经营户进行宣传和思想动员,宣传宜州区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划行归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经营户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划行归市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城区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经营户入规划的专业市场内集中经营。
(四)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7月1日- 2026年5月30日)。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工作引导力度, 推动桑叶苗木、家禽、肉类、果蔬行业的分散经营户到规划的专业市场内集中经营;引导鼓励规划的专业市场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吸引各业主入市经营;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交警、生态环境、税务等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净化市场环境。
第一阶段:2025年9月底前完成虹桥街桑叶苗木经营户迁移到规划的专业市场内集中经营。
第二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市场外的家禽、肉类经营户迁移到规划的专业市场内集中经营。
第三阶段:2026年5月底前完成市场外的瓜果、蔬菜经营户迁移到规划的专业市场内集中经营。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6月1日-6月30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负责宜州区城区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交警、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联动,加强执法检查,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成果,推进宜州区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划行归市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干净整洁、繁荣便捷 的市场环境。
七、实施方式及部门职责
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区内现有农产品经营户的监管,同时规划的专业市场要制定相关招商优惠措施,强力招商,确保划行归市工作顺利开展。部门职责如下:
(一)区工信和商务局:做好划行归市规划编制,优化城区商业网点布局和商业体系建设,指导规划的专业市场做好市场内规范化规划布局。
(二)区市场监管局:按要求严格审查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对违法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引导新申请经营农产品的商户到规划的专业市场内经营;负责引导城区各市场外现有家禽、肉类经营户迁移到规划的专业市场内集中经营。
(三)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交警部门依法整治违章停车行为;负责整治城区各市场个经营户占道经营、加工以及乱堆货物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行为;负责引导虹桥街桑树苗木及城区各市场外现有瓜果、蔬菜经营户迁移到规划的专业市场内集中经营。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做好虹桥街桑树苗木迁移工作。
(四)交警四大队、区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重型货车进入城区营运的违章行为。
(五)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
(六)区消防大队:加大对城区范围内农产品交易商铺消防的检查力度,对未达到安全规范条件的商户依法进行处理。
(七)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划行归市宣传报道工作。
(八)区税务局: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加大税务稽查力度, 严厉打击偷逃税款行为。
(九)河池宜州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城区现有农产品经营商户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十)庆远镇人民政府:配合各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督促引导经营户划行入市集中经营。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发布通告、张贴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划行归市宣传工作,形成群众知晓、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划行归市工作顺利进行。
(二)完善配套服务。对入驻规划的专业市场的经营户(企业)办理证照实行一站式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三)强化协调配合。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在工作中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划行归市工作有序开展。
(四)及时化解矛盾。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依法归市、秩序规范、依规操作”的原则,在严格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经营业主的利益,及时解决商户诉求、群众信访等问题,确保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划行归市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关联文件: